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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2018
2017年7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实施2016年《3号令》,要求消费金融公司按规定的路径和方式提交可疑交易报告。此项举措加强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履职工作的要求。
为响应中国人民银行对消费金融公司的反洗钱监管要求,履行反洗钱监测分析及报告的义务。河北幸福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幸福消费金融”)积极建设反洗钱系统项目。
幸福消费金融是张家口银行联合神州优车、蓝鲸控股共同发起设立的,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河北省首家持牌的消费金融公司,幸福消费金融力求建立一个灵活的反洗钱信息监测报告平台,快速适应内部反洗钱工作信息管理的需要,及时准确监测洗钱风险、调查分析可疑交易、实现洗钱案例管理与风险跟踪监控、有效进行客户风险等级评定与报告生成,满足上级监管机构非现场监管统计报送的各类要求。鉴于中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反洗钱内控体系咨询与系统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幸福消费金融选择其为合作伙伴,建设反洗钱系统。
消费金融公司作为新兴金融行业的反洗钱履职机构之一,一直在监管要求范围之内,而自2016年《3号令》推出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机构对消费金融公司的反洗钱监管逐步加强并提出了反洗钱系统建设等一系列严格要求。中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于2006-2007年最早实施反洗钱监管的一批成功实施案例,于2015年率先推出了针对“(2016)3号令新管理办法”(原2006年2号令调整)的“风险导向的新一代反洗钱产品”,满足监管建立“反洗钱、反恐融资、反欺诈、案件防控”的“三反一防”的业务理念,围绕KYC全面要求,实现“客户洗钱风险监控、反洗钱数据监管报送”两点一线的目标。除银行外,为保险、证劵、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众多泛金融领域数十家客户成功实施反洗钱系统。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规定,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是金融机构应当履行的三项核心反洗钱义务之一,也为人民银行依法开展反洗钱资金交易监测分析奠定坚实的数据基础。实践中,金融机构通过系统自动抓取报送大额交易,通过客户身份识别、留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开展交易监测分析,发现并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中信网科反洗钱系统建设,满足监管要求及业务需求,提高反洗钱的工作效率,并且做到了以可靠、安全、监测、预警为重点。”幸福消费金融信息部负责人表示。目前,该系统已成功通过人民银行当地监管机构的全面审查与验收。
针对消费金融公司,中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加强其在身份客户识别、可疑交易报送、客户风险评级、涉恐名单监控、报表分析、自主监测分析、个人工作台等模块的建设,实现其风险建模及模型自主监测管理,并提供洗钱风险识别、监测、调查、分析、跟踪、监控、报告的处置管理过程,最终建立洗钱犯罪线索及案件档案,同时生成内部管理报告以及监管数据接口报文。
未来,在大数据和智能风控迅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中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秉承“专注反洗钱监管、专业政策解读、专心洗钱风控、专享领先服务”的目标,服务金融机构,创造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