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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2024
面对日益全面和严格的反洗钱监管要求,对银行数据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如果不能对银行数据进行有效管理,数据不符合反洗钱应用要求,不仅数据的价值得不到体现,甚至会带来负面作用。银反洗发[2018]19号文中要求法人金融机构应当加强数据治理,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控制机制,积累真实、准确、连续、完整的内外部数据,用于洗钱风险识别、评估、监测和报告等要求。与此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印发《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指引》,指导法人金融机构落实有关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工作要求,加快反洗钱工作向风险为本转型,提升金融体系反洗钱工作有效性,其中,自评估的系统建设与自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成为了机构自评估的两个重要抓手。
客户痛点
当前四大行、全国股份制银行以及部分城(农)商银行均已开展实施相关项目,并不断升级优化形成体系性的先进经验。该行作为系统重要性银行,应对标先进同业,及时学习追赶,通过充分借鉴主管部门、行业权威对于监管政策和标准的高层级解释或认知实践,围绕洗钱风险管理评估及提升,更准确理解监管检查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自评与诊断,从全行反洗钱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固有风险、数据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持续监测、统计、核验,及时发现问题,为督办整改提供依据。建立数据质量标准定义、数据质量检查、数据问题跟踪和整改等数据质量全周期管理。从而达到有效防范洗钱风险的目标。
解决方案
满足建设以质量监督管理、风险评估管理、内控管理、检查管理支持等功能的反洗钱工作综合管理平台,通过与客户尽职调查、反洗钱监测报送、金融制裁及敏感名单监测等反洗钱信息系统进行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并依托移动平台推送反洗钱数据指标提供管理决策支持。本次项目总体目标是包括数据质量监督管理、产品洗钱风险评估管理、机构洗钱风险评估管理的成熟应用产品,并具有完善的基础应用管理能力。
系统能力
1. 全面性。以客户为基本单位,实现大额可疑交易监测报告与客户、产品、机构、服务、业务风险评级功能的统一信息管理平台构建
2. 可扩展性。具备较好的可扩展性,便于未来业务需添加新的系统功能。
3. 灵活性。支持多种作业模式,能够根据需求灵活切换作业模式,支持多法人机构的业务办理模式。
4. 可匹配性。与多个业务关联系统实现信息交互,及时、便利、完整地输入和输出相关客户尽职调查、风险等级划分、黑名单、有关部门调查和查处洗钱案件等相关信息。
5. 可校验性。能够按照监管机构对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的要求,支持各源系统抓取的数据进行数据清洗并导入反洗钱监测系统,避免因交易源系统供数不全引起的大额可疑交易漏报风险。
6. 安全性。对用户密码保存、数据传输加密、关键数据的访问控制等安全保密的要求应符合银行内部管理规定和安全规范。
7. 可追溯性。可以完整、准确、便利地重现系统所有数据及交易、故障情况、用户的操作痕迹等重要内容,特别是确保能对非正常状态用户操作痕迹进行回溯性调查。
项目亮点
项目价值
1. 建立反洗钱数据质量检查体系
对反洗钱相关数据进行持续监测、统计、核验,及时发现问题,为督办整改提供依据,建立数据质量标准定义、数据质量检查、数据问题跟踪和整改等数据质量全周期管理。
2. 建立产品洗钱风险评级体系
产品洗钱风险评估的根本目的在于评估结果的有效运用,产品主管部门在进行经营决策、客户服务、市场营销、业务管理时应充分考虑洗钱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客户体验和风险管理需要合理配置资源,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控洗钱及相关业务风险。通过评估找出最可能被利用来洗钱的产品、渠道和工具及相应的涉嫌洗钱交易特征,设计相应的洗钱风险识别模型,统一纳入反洗钱监控系统进行监测,确保将利用银行产品、渠道和工具进行洗钱的交易报告给监管部门,避免一旦洗钱案件披露而我行未予发现报告的合规风险和声誉风险,保障银行产品研发推广和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从全流程管理的角度对各项业务进行系统性的洗钱风险评估,从而尽可能减少洗钱活动的发生。
3. 机构风险自评估能力的提升
落实人行1号文要求,建立机构、产品洗钱风险线上化评估系统,实现固有风险、控制措施的线上化管理。同时,通过评估工作,全面认识本机构各维度的风险,并了解机构反洗钱风险控制措施有效性,最终得到对于机构洗钱风险的综合认知并将风险自评估结果作为机构后续进行洗钱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参考。